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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市委、市教育两委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校党委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部门各项任务,负责对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及有关重点部门进行巡察。主要职责是:

1.向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巡察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并向教育工委报备。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理论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

4.按照《中共天津城建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紧扣“三个聚焦”,对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及有关重点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组织涣散、党的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5.将巡察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做好巡察整改有关工作。

7.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校党委工作安排,结合教职工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科学确定专项任务,开展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

8.加强部门建设,抓好巡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发挥育人职能。

9.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